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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南LED灯安全及EMC CR标志认证(QCVN 19:2019/BKHCN)

LED灯包括自镇流LED灯泡、LED管、LED灯具、LED射灯、移动和固定式普通LED灯,在以下情况下被强制批准进入越南:

(1)根据越南MOST安全与EMC法规QCVN 19:2019/BKHCN进行CR标志安全认证(2020年6月1日起强制执行)

(2)根据越南MOIT的规定,符合最低能效标准(MEPS)和能效符合性声明(EE DoC)(仅适用于E27、B22 LED灯泡和G5、G13 LED灯管)

(3)根据越南MOIT的通告30/2011/TT-BCT,须符合RoHS规定(只适用于LED灯泡)

(4)交通运输工具上使用的LED照明产品(LED大灯)须经交通部强制性批准

(5)建筑照明(交通灯、城市公共区域LED照明)、户外媒体广告等使用的LED照明产品须经建设部强制性批准

根据越南政府第74/2018/ND-CP号法令和越南MOST第3810/QD-BKHCN号决议的规定,LED灯还需要进行“产品质量检验注册”(PQIR)程序进行清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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