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度尼西亚对音频、视频和类似电子设备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
2018年6月26日,印度尼西亚工业部发布了第15号法规《印度尼西亚音频、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条例》。它涉及在印度尼西亚制造或在该国进口、分销和销售的产品。
自2019年6月26日起,本法规范围内的产品必须满足SNI要求,并进行符合性评定。
本法规包括以下产品:
电视、电视机顶盒、DVD光盘播放机、蓝光、移动主机、有源扬声器
进口商和制造商必须取得合格证,并在产品包装上贴上SNI标志和其他相关细节。
本法规范围内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SNI 04-6253-2003《安全:音频、视频和类似电子设备要求》。它规定了术语和定义、质量要求、抽样、试验方法、试验验收、标记要求和包装。
该条例于2019年6月26日生效。
官方文件链接:
Regulation № 15 "Enforcement of Mandatory Indonesian National Standards for Audio Video and Similar Electronic Apparatus"
Standard SNI 04-6253-2003